根据工作需要,甘肃煤田地质局2021年计划校园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技术人员77人(具体岗位和专业详见附件《甘肃煤田地质局2021年校园招聘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校园招聘面向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结合地勘行业野外工作特点及所需专业生源培养状况,主要面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徐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武汉)、长安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安徽理工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南大学、成都理工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河北地质大学、吉林大学、兰州大学等高校以及“双一流”、“一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局到其他院校开展招聘时可根据我局提前发布的校园招聘信息,自行前往相关招聘院校参加现场招聘会。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良好。
(三)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能条件,具有适应野外地勘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简历投递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投递简历和网络投递简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意向应聘者请将身份证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同递交现场招聘工作人员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局各单位招聘邮箱 (邮件标题命名为:招聘单位+专业+姓名)。
(二)资格初审
由具体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简历、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并将符合条件应聘人员报局校园招聘小组要求组织现场面试考核。
(三)面试考核
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由局校园招聘小组实行量化打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
(四)签订协议
拟聘人员确定后,签订拟聘人员协议书。与拟聘人员签订《甘肃煤田地质局2021年地质测绘类专业拟聘人员协议书》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就读学校、应聘学生各一份)。
(五)资格复审及体检
1.资格复审
对签订了《甘肃煤田地质局2021年地质测绘类专业拟聘人员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进行资格复审,因其他原因暂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出具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2.体检
体检在兰州市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初次不合格者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备案和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劳动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甘肃煤田地质局纪检部门对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3.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此次校园招聘除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甘肃煤田地质局2021年校园招聘岗位列表
甘肃煤田地质局
2021年3月15日